人口研究
    主页 > 综合新闻 >

山东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于10月20日至22日先后赴东营和滨州,就《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市、县、街道妇幼保健院和学前教育及托育机构,了解生育保健、学前教育、托育照护、“医育结合”托育服务等工作开展情况,到企业了解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并围绕调研规定的内容和条例(修订草案),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工作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生育工作,强化优生优育政策保障,落实相关规定要求,以实际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调研组指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山东省现有条例进行修订非常及时、非常必要,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关于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孩”等政策落实好、执行好,以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山东省人口与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据悉,山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准确把握上位法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提出对条例(修订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按时提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