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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妥善解决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助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我们本着‘以人为本,方便群众;合法合理,可操作可落实’的原则,积极会同埇桥区教体局,结合市主城区教育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8月21日,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朱守坤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

本次出台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共十二条,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即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入学和非起始年级转学。区分两大类,即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由非城区迁入城区和外地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每一类又各分3种情况,即买房且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买房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租房居住的,针对每种情况分别确定了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

《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有所教。凡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由非城区迁入城区并购房实际居住的,安排到学区学校就读。其他情况,首先考虑安排学区学校就读,在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再由埇桥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适龄儿童监护人只要按照时间要求,带着必要材料到学区学校申请入学,如符合条件且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由学校负责接收。如果学位已满,由学校负责登记造册并报埇桥区教体局,由埇桥区教体局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安排情况通知原报名学校和接收学校,由原报名学校通知监护人到接收学校报名入学。这样,老百姓只要跑一趟就能办好子女入学问题。

三是严把审核环节,保障群众利益。为避免“一房多租”“一房多卖”导致城区学校大班额、大校额所带来的学校管理难度加大、教育教学质量下降的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质量,《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明确规定,原则上同一房产一个学段内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

“由于全市四县一区县情不同,突出矛盾不同,所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目前适用于宿州市主城区、埇桥区,其他县可结合本县实际参照执行。”朱守坤介绍说。

“为保障政策能够落到实处,我们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将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农业转移人口‘一站式’公共服务办理事项让老百姓知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督促埇桥区、各园区加快城区中小学建设,保障教育资源总量能满足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三是优化学校布局,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地区,高标准布局建设一批学校;四是推进城区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完善深化优质教育集团办学体制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朱守坤表示。